培训中心

关于非学历教育校内审计整改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05-10    浏览次数:

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合肥工业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办法》(合工大政发〔2021164号)等有关规定,学校审计处对我校2021年度非学历教育进行审计,现将《关于2021年度合肥工业大学培训中心的专项审计报告》(合工大审函〔202229号)(以下简称《审计报告》)和《审计整改通知书》发给你们,请认真对照《审计报告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排查,列出问题清单,制订整改方案,予以整改落实,并于62日前将整改情况(包括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)书面报给培训中心。

特此通知

合肥工业大学培训中心

202242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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